補習社精明報讀五要點

2015-04-17 11:00 am | 瀏覽次數 : 5666

        補習社需求龐大,許多家長為求子女功課趕上程度,或在下班回家前有所照料,都會送孩子到補習社。留意以下五要點,精明報讀,以免所託非人。

       首先、選讀經教育局批准註冊之補習社。《教育條例》規定,但凡於任何一天內,向廿人或以上,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八人或以上授課,均需向教育局註冊,申請牽涉消防處、屋宇署、教育局、規劃局、地政總署、土地註冊處及衛生署七個部門。

   補習社須在當眼處展示「學校註冊證明書」,且只可在證明書上列出之地址開辦課程,即使是同一幢大廈的不同層數,均須獨立註冊以符合消防條例,每間課室容納學生人數的最高限額亦有列明。家長可向教育局學校註冊及監察組查證。

       第二、詳閱課程資料。補習社的每個課程,應有單張詳細列明總學費、月繳費用、上課日期、時間、地點、校長及教員資料、退款政策及程序等細節,家長報讀前必需細閱。

    補習社註冊時,須提交課程資料予教育局,批准註冊後獲發「收費證明書」,列出核准之課程,規定須張貼於當眼處,家長可自核對。

 

補習,補習社 

(Image courtesy of taesmileland at FreeDigitalPhotos.net)

 

     第三、視察上課環境。家長應親身視察課室環境是否適宜上課。教育局規定,任何情況下,補習社每班學生數目不得超過四十五,每名學生的平均樓面空間至少有零點九平方米過於擠迫的課室環境,不單妨礙學習和健康,更易生危險。每間課室容納學生人數的最高限額,在註冊文件上有列明,且規定須張貼於當眼處。 

       第四、避免預繳學費。《教育條例》的規定,補習社須按月等額收取學費,亦不得早於課程開始之一個月前,收取第一期費用。除第一期的費用外,每期的費用須在課程進行期間,每月的首個上課日或之後收取。

        教育局呼籲家長學生保障自己利益,不應以任何方式,一次過繳交課程的全部費用,包括以信用卡。

        最後、保留收據。學費收據上應清楚列明補習社之註冊名稱、註冊地址、學生姓名、報讀課程名稱或編號、上課地點、課程月份、收取費用的日期及款額,並蓋上補習社印章及由社監簽署。家長學生需保留收據,作爲報讀課程的證明,並於必要時作爲要求退還學費的憑據。

       幫襯補習社,注意消費權益,不忘作息平衡,莫過度報讀,方可愉快學習也。

 

  

參考資料:教育局消委會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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