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上門補習導師合用嗎?

2017-11-07 12:00 pm | 瀏覽次數 : 4876

         現時許多風化案駭人聽聞,教家長們擔心子女安危,常聽說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為何物?聘請上門補習導師時是否合用?導師們又如何自證清白?不妨瞭解一下。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由警局辦理,旨在供僱主查核其僱員,曾否觸犯性罪案而被定罪,保障兒童及精神不健全者之安全。成功申請人將獲發一紙文件,上有其專有的查核密碼,查核者以電話,輸入申請人的身份證號碼頭四位數字及查核密碼,便可即時聽知其有否紀錄。該查核密碼有效期為年半,申請人需往續期。許多學校外聘導師時,均要求應徵者出示此文件。

 

警局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上門補習導師合用嗎?

(Image Courtsy of Freepik)

 

        申請人可於網上下載申請表格,電話預約時間後,必須親身前往灣仔警察總部辦理,主要手續為打十隻指頭的指模。首次申請費用為一百一十五元,之後續期仍需親身辦理,但費用減為七十六元,逾期後復申請者,當首次辦理。

        很多家長喜聞有此渠道,始終聘請上門補習導師,素未謀面,卻登堂入室,不免有些顧忌。可惜得很,現時之「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只供公司或機構,以正式合約聘用者申請,需由僱主發信要求,否則申請不獲受理。換言之,此紀錄不能惠及上門補習的眾多家長。 

       上門補習導師同時有於補習社、琴行或學校等任職,不妨主動要求僱主發信申請,把獲發之查核文件,加進自己私人補習的履歷中,如此一來,家長們也可使用,令人更添信心。

 


留言 (27)

(不會公開)
私補老鬼 2017 Dec 21 02:40 am 最最最後,勞煩您們「翻轉」整個需知,有無近似「在準備有關的証明信件時,僱主或機構不應(甚至話到明不得/不准)向該名準僱員收取任何費用。」
言下之意,就算間公司只係一間拎BR,擺明車馬「靠賣信」收錢的機構,只要樣樣嘢, 每一步驟跟足「POLICE牌頭」,最緊要係有埋JOB referral,實牙實齒,無吹水成份 (which is 您們有嗎?),本老鬼想請教一下: 咁係抵觸/違反了香港法例第幾章第幾節呀?
超齡值日生 2017 Dec 21 01:44 pm 所謂自僱,有工作介紹便符合資格?警局說明已寫得清楚。
如此手法,即使能走罅取得查核文件,亦明顯違反警局本意,濫用了警局資源。條款沒限,就代表可做?不懂尊重,慷他人之慨後,猶沾沾自喜,確是未必違法的。
要說什麼,請自行决定,正常成人應有此能力。
私補老鬼 2017 Dec 22 03:13 am 1. 「有工作介紹便符合資格?」好一反問句! 請問「不符合資格」之處在那裡?
2. 「警局說明已寫得清楚」? 請問相比起早前提及: 「...以最直接的追問式態度,獲主管級人員於該辦事處內1409號房間親自接見並詳細答覆...」難道真人現場直接追問有關部門主管人員,不及您們緊抱死攬的那幾句
「陳腔濫調」?
3. 所謂「走罅」? 請問是「走那一門子的(法律?)罅」? 「走罅」得來幫到一眾導師? 難道比「扮完偉大後只坐響度自命清高、闊佬懶理,一副姜太公釣魚態度等收錢」邪惡?
4. 「...明顯違反警局本意」敢問何謂「警局本意」?
究竟您們視「捍衛已爛到透的官腔」,還是「諗辦法幫導師」為己任??
5. 「...濫用了警局資源」? 原來「只係理論上稍稍增加警方有關方面工作量」,就叫「濫用警局資源」... 感謝賜教!
6. 「條款沒限,就代表可做?」敢問:「既然條款都沒設限,又代表什麼不可以做?」
私補老鬼 2017 Dec 21 02:30 am 順便加埋QUOTE個「僱主需知」重點俾您們「參考」:
... (3) 機制只涵蓋(向機構或企業)應徵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合資格申請人。「工作」的定義包括以僱傭合約、學徒合約或(自僱形式)向機構或企業提供服務。
(4) 機構或企業的僱主如需要聘用僱員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經常接觸的工作,可以要求合資格申請人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查核申請須由合資格申請人自願向警務處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提出。警方必須得到合資格申請人的同意,才可透過自動電話查詢系統披露查核結果。
(5) (為協助有關人士向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辦理申請手續,僱主須向合資格申請人提供僱主證明書,證明申請人可能會受聘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的工作)。此外,僱主亦須確認已閱讀《僱主須知》的內容,並完全明白這項服務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僱主要履行的責任。僱主證明書範本可在香港警務處(http://www.police.gov.hk/scrc)下載。
同樣,請重點留意加括號的內容,最重要係: 唔該、勞煩您們睇清睇楚!
私補老鬼 2017 Dec 15 05:26 pm 自己幫唔到/唔想幫導師做,
又唔想人地做到,
就只會「搏命吹」,死都話「此路不通」!
...「許多補習老師幫襯敝網站多年,招生成效如何,心中自有分曉也」
已經唔係第一次「見識」您們這金句!
就我所知所識,不下7 7 四十九個導師「幫襯貴網站足3個月咁大把」,
最終「食白果」走人
在得到他們同意後,
要唔要本老鬼disclose晒出嚟? 交由您們決定!
「招生成效如何,心中自有分曉...」good, 完全同意!
最後: 係幫唔到/唔想幫導師,就認咗佢啦,唔該!
何苦要學那班「耍弄語言偽術,死不認錯」的高官咁呢?
超齡值日生 2017 Dec 16 01:07 pm 廣告成功招生與否,取决許多因素,即使電視廣告,亦不會擔保取得客戶。敝網站的常見問答頁,亦明示不保證收生。長年幫襯的老師,是效果的證明。
公開與否,悉隨尊便。
私補老鬼 2017 Dec 17 12:54 am 本老鬼就DISPLAY咗「所知所識,不下7 7 四十九個導師「幫襯貴網站足3個月咁大把,最終「食白果」走人」這個事實。實在唔難預料您們會聲稱有「長年幫襯的老師」嚕,咁有無相關數字/數據呀? 肯講出來就得架嘞,您講幾多我都信係事實!
到時記得唔好用什麼「商業秘密」呀、「公司內部私隱」呀嚟搪塞呀!
超齡值日生 2017 Dec 21 01:50 pm 本已公開,敝網站上老師的招生告示,都有稱呼、電話,甚至相片,老師來去,一目了然,孩童可察。
私補老鬼 2017 Dec 22 03:23 am 請直接面對問題: 本老鬼問的是: 「所謂長年幫襯的老師的相關數字/數據」!
例如: (a) 幫襯超過1、2、3年以至更耐的導師分別有幾人?
(b) 他/她們平均每一「付款期」可招到幾多學生? 亦即「幫襯您們」的
成本效益如何? (究竟係「無資料」,還是「唔可以」公開呀?)
唔係要那些「...稱呼、電話,甚至相片...」如「爸爸是男人; 媽媽是女人」的廢話,唔該!
私補老鬼 2017 Dec 15 05:25 pm 「警局同意公司收費?」
始終有小小估唔到您們仲會用「反問」死撐,
唔怕話埋俾您們聽啦,
POLICE「理鬼你」封信要唔要俾錢間機構出!?
佢地只理兩樣嘢咋: 封信「堅定流」? 同埋那115元呀!
當我係一個 ok 有錢,但到時只係做私人導師咁先算,
我最CARE同VALUE就只係個查核- 做唔做到,
有無機構「幫到我」做?
我鍾意、又俾得起十萬九千7出嚟做「手續費」,
人地肯,我們雙方同意晒所有TERMS & CONDITION,
有埋black & white written agreement,
係嚕,不如disclose晒比您們去問下先,
試下「阻唔阻止」到我去申請啦,好唔好!?
超齡值日生 2017 Dec 16 01:06 pm 從無說此手法不能取得查核文件,只在談論警局是否同意,是否乎合申請資格。
學校老師收了學生一份抄襲得來的功課,沒有發現,不代表老師同意。
私補老鬼 2017 Dec 17 12:28 am 「學校老師收了學生一份抄襲得來的功課,沒有發現...」真係虧您(們)講得出口! 知唔知咁講侮辱了幾多老師呀!? 本老鬼自中四開始,「借功課俾同學仔抄」搵真銀時,已經曉得千叮萬囑人地: 「唔好抄足呀,唔一定啱晒架! 俾老師發現就齊齊攬炒嘞...」一班廿幾三十人的功課,有個別題目「齊齊錯不特止」
,仲要錯得「一模一樣」的話,咁都會「沒有發現」? 你們自己
「尸位素餐」咋,唔好拉埋一眾老師落水啦唔該! 為了反駁,引喻失義,如係老師,已經係誤人子弟!
私補老鬼 2017 Dec 17 12:45 am 仲有,唔該您們可唔可以咁「冥頑不靈」得唔得呀!? 姑且用返您的「老師比喻」,現在係「老師只求學生交齊功課」,話之你自己做也好,抄人地又好,以至「出錢請人幫手做也好」,係咯,以您的一套: 全班交齊功課,得你一個交唔出,到時即管洋洋灑灑咁滿腔正氣同「老師」解釋: 「好多同學都只係抄人地,
甚至係出錢請人幫手做,我統統不屑咁做,所以就交唔到功課嘞!」
勞煩您們走去訪問一下些老師,如果有more than 30% 係答話會獎勵你而罰晒那班同學的話,有根有據地顯示個「調查結果」出嚟,本老鬼登「頭版道歉啟示」一個禮拜又點話!?
超齡值日生 2017 Dec 18 04:21 pm 警局是否知情而不理?
發信者和申請人之資格,警局均有明文規定,發信者必須為申請人之準僱主。
學生交來功課,格式依照了要求,老師自然收下。若老師知是抄襲得來,又會否接受?
私補老鬼 2017 Dec 19 12:28 am 早預了您(們)會死撐到底,好,簡單些,就用「新鮮出爐滾熱辣」的本老鬼做活例!
本老鬼- 以「自僱導師」身份,接受該「教學服務機構」的所有條款細則,簽埋同意書作實,實情係點呢? 好好睇清楚嘞,拜託!
我,在同意成為佢地名下的「自僱導師」,清楚彼此權責,簽埋同意書,只係需要俾(以我期望學費為60分鐘200元計):
(200 X 1.5 - 115) X 0.7(7折優惠), 130元咋!
只係比您們3個月的廣告費多16元咁大把,就可以搞到您們「死都話做唔到」,實則係「死都唔肯諗下計」,幫下些「講到自己幾有心去幫」的導師去攞唔到的「教學界良民證」!
我知您們-只係識估人地只係做一間「賣信」的空殼公司? 哈哈,咁就「錯得好」!
私補老鬼 2017 Dec 19 12:30 am 中介有的「重要資產」- JOB DATA BASE (雖然當然比唔上中介上千份,十幾廿分之一照計都有既) 港島九龍新界,唔止私補,語言(英文- Trinity, Cambridge); 音樂- (鋼琴, 小提琴,單簧管); 體育- (游水田徑)樣樣都有!
點解本老鬼咁清楚? 在我簽了同意書,俾了那「食一餐好些」都唔得的130元,先預約後親身去做埋查核申請,遮住個14位password send返封信俾人地確認之後,當日(6個鐘都未夠),就收到我心水區域的job list 清單呀! 7個工作天後,張「教學界良民證」就「正式到手」嘞!
點呀,人地係有實job refer的教學服務機構; 本老鬼係完全自願用「自僱導師」「牌頭」接人地d job, 正所謂「佢情我願」,就當我「擺到明駛130元買封信」! 又如何? 當日您們做得到,會去做的話,本老鬼俾到13000元您們都仲得呀!!
私補老鬼 2017 Dec 19 12:51 am 早就料到您們「別有用心」估人地只係做一間「賣信」的空殼公司,哈哈,本老鬼只係「留些餘地」唔講晒,誰知您們真係當正個做魚餌的大鐵釣係美味食物,出盡洪荒之力去咬, good, well done呀!
仲想拗咁做是否合理? 得,本老鬼QUOTE返「官方原文」出來
申請資格
2. 可申請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的合資格人士包括:
(向機構或企業)例如學校、殘疾人士院舍、私營補習中心及私營興趣活動機構如泳會、球會、音樂中心等應徵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準僱員
3. 「工作」的定義包括以僱傭合約、學徒合約或(自僱形式向機構或企業提供服務)。「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定義為日常職務涉及或相當可能涉及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經常或定期接
觸的工作。
... (b) 職位的工作地點是在服務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處所內
留意原來節錄當中兩樣嘢,唔該!
(1) 括號內的文字
(2) 例如後的例子: 真係千萬句唔該唔好(連小學生都唔會)曲解為「只限」啦
成日就只識攬住 「機制並不涵蓋私人補習導師」這句當寶!
私補老鬼 2017 Dec 19 01:06 am 一句講晒: 私人補習導師同意+自願「變身」為自僱導師,配著一間「有JOB REFER 的教育服務機構」去出信,犯什麼規呀?
「警局是否知情而不理?」用返本老鬼為例又好,之前提過的「POLICE理鬼封信要唔要俾錢間機構出? 」「佢地只理封信堅定流」,咁仲有什麼「情」應知而不知,又有什麼「應理而不理呀」?
在一味自以為人家的死穴大大個露俾您窮追猛打時,不如留意一下自己有無死穴已經俾人發現/知道仲好...本老鬼就隱約留意到有兩大個了,不過,是否DISCLOSE出來,套用返您們那句: 「悉隨尊便」啦...
私補老鬼 2017 Dec 15 05:24 pm 「警局同意公司收費,發信替人申請性犯罪查核?」
真係好心您們: 唔好仲攬住句「陳年僵化」的官腔當寶啦!
本來您們「唔死撐」,我都諗住「就咁算」,
但既然收到如此回POST,真係「唔爆唔得」
當日我「行家」所謂「最直接追問」,
最關鍵就在於「發信機構」資格,
當您們唔知,清清楚楚講晒出嚟!
只要封信「跟足標準格式、要求」,
有齊機構名、地址、負責人簽名、聯絡電話、印鑑,
完全確定封信係「正確無訛」,
就完全NO PROBLEM 呀!
只要個私人導師(不論類別, 男女)同意係「該機構即將取錄的自僱導師」身份,
自己揸住封信親自去辦理申請,就已經搞掂嘞!
私補老鬼 2017 Dec 15 05:21 pm 真係理解唔到? 定係「斷章取義」地曲解呀? 拜託您們派人親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 1 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14 樓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問個清楚明白啦,唔該!
...「繼而攞了簡單的一個BR (即商業登記)」你們可以理解為「在警局成立公司?」真係...佩服佩服!請問BR (BUSINESS REGISTRATION) 係邊度攞呀?灣仔稅務大樓4樓商業登記處呀! 唔該...
私補老鬼 2017 Dec 15 05:17 pm testing
私補老鬼 2017 Dec 06 03:28 am 我的一個「行家」於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3時許
親往香港灣仔軍器廠街 1 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 14 樓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以最直接的追問式態度,獲主管級人員於該辦事處內1409號房間親自接見並詳細答覆
繼而攞了簡單的一個BR (即商業登記)
成立了一間以「個人教育服務」為主要業務的ONE-MAN-BANK
付出了(2000可申請退回+250)代價,
再以「自己公司」名義出証明信
成功替自己做埋「性定罪記錄」查核申請
(當然又要「跌錢」啦, 盛惠115元)
「自己出信幫到自己」之餘
仲可以用到「教育機構牌頭」,幫各類私人導師「行家」做申請查核!
有埋JOB NETWORK
收每個「行家」一堂合理期望學費-115元做行政手續費
短短幾日,已經「客似雲來」!
反觀 貴站,係就係抽吸血中介的水抽到應一應,
之但係,佢地「闊佬懶理」,只係識得耍官腔同時,
貴站有做過任何突破,真係幫下一眾導師嗎?
除了提供個平臺,坐定定收廣告費,
之後咪又係由得導師「守株待兔等運到」,
有講錯嗎?
超齡值日生 2017 Dec 10 03:40 pm 在警局成立公司?
警局同意公司收費,發信替人申請性犯罪查核?
許多補習老師幫襯敝網站多年,招生成效如何,心中自有分曉也。
私補老鬼 2017 Nov 15 01:34 am 旁人??? 我之前講係機構喔...
如果有一擔任「僱主角色」的註冊機構,清楚明白內裡的「僱主守則」,並向「接受委託」的家長及私補導師清楚展示彼此權責,難道都唔可以?
仲有,為何多年來看似無一團體機構,向有關方面反映,施壓,全面開放予私補導師「自己去查核」!? 請問原因會係以下那個??
1. 有強而有力的「既得利益」者阻撓?
2. 政府方面「唔想工作量大增,搏命拖延」?
3. 政府好驚如全面開放私補導師自己去查核,會令大量人士「湧入行」?
到時月入109700都唔需要報稅!
4. 因無利可圖,所以就算有機構明知「好可能有位入」,都不願做??
即使明知法律有「隙」而故意去走,都不算犯法吧??
煩請賜教
超齡值日生 2017 Nov 17 03:00 pm 旁人亦指機構也。補習家長能有多一樣資料參考,自是好事,但規則如何,是否可以,現時是由警局决定呢。
私補老鬼 2017 Nov 12 11:41 pm 到現時仍沒有一個平臺/機構, 可以協助從沒於補習社、琴行或學校等任職的私補導師發信, 令他們都可以做查核嗎???
超齡值日生 2017 Nov 14 11:48 am 此查核暫只為機構僱主而設,旁人協助恐不符警局之申請資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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