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報章讀音錯誤,詞不達意,DSE中文口試引以為戒
往日傳媒報章雲集語文精英,其用詞讀音,皆被視為正統,受社會注目。然而今非昔比,現時日常俗語亦經常讀音錯誤,詞不達意,DSE中文口試考生足堪為戒。
茲先擧一通俗用語事例,礙耳非常。無線電視有一節目叫「樓計專家」,其中「樓」字按粵語慣例,是略轉高音唸成「扭」,如「買樓」、「唐樓」;「計」字唸成「偈」,如「佛偈」、「偈油」等。
節目命名人原意,應是語帶雙關,打趣專家「扭計」,絞盡腦汁,替買家籌謀獻策也。然而節目女主持卻辜負一番用心,竟讀成「留繼」,意趣盡失,節目監制亦渾然不察,令人稱奇。應考DSE中文口試,日常用語讀音錯誤,予人印象大打折扣,考生宜多注意。
(相片來源:網絡)
文字乃思想之載體,而思想指揮行為,遣詞用語,偏差失當,關乎是非曲直,後果可大可小,不可輕視。今月五日凌晨近一時,天水圍女示威者被捕時,下裳連同內褲全被扯脫,四肢被抬高,任由其下陰完全暴露於公眾,警方公關解釋為因「掙扎激烈」。Viu電視、蘋果日報、東方日報及明報(註)等許多傳媒,標題以「走光」形容,大失其意。
「走光」一詞,源自舊日攝影底片冲曬,須於漆黑環境,走漏一絲光線,亦會壞事。可是當日情況,是整卷「底片」袒露人前,毫無遮擋。把「赤身」、「露體」說成「走光」,兩者嚴重程度大有差別,原本令人髮指之暴行,頓變輕微小事,已至詞不達意,有負報道事實之責矣。
DSE中文口試考生,許多時得對題目的一些關鍵概念,特別是抽象觀念加以定義,方便於討論。如對上述此類具體詞語,意義猶未能正確掌握的話,往往有理亦說不清,吃虧得很。
註:
〈「一堆男警㩒實我」 少女遭抬起走光〉,蘋果日報,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少女被捕走光 婦團譴責警方〉,東方日報,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天水圍 警抬女示威者致「走光」 團體譴責、市民圍警署〉,明報,二○一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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