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自行分配學位三大選校策略,提早獲取錄必備
2025年更新
為求充份利用孩子「中一自行分配學位」(俗稱「中一自行收生」)的選校機會,家長實有必要花點時間瞭解一下其制度規則,以免因策略有誤,而使心儀中學失之交臂。
首先、「中一自行分配學位」的選校志願不妨大膽進取一些。因為在此階段,中學毋需受教育局的政策束縛,可自由收生,自主决定收生的準則和比重,多加考慮學生在考試分數以外的表現,如體育藝術、活動服務等方面的特質,只要學生的氣質特長符合中學的收生取向,即使成績無甚優勢,甚至稍遜,仍有機會脫穎而出。
此外,教育局規定中學最多只可用三成學位作「中一自行分配學位」,即最少有約六成學位用作次階段的「統一派位」(俗稱「攪珠」),學位較多,又有運氣成份,機會應比「自行分配學位」大。換言之,即使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申請失敗,也有「統一派位」作補救,仍能捲土重來,再次申請未獲取錄的中學,運氣好的話仍能入讀,亦可轉試其它目標。
第二、若家長有兩間心儀程度不相伯仲的目標中學,這最好辦,盡用兩個「自行分配學位」的名額便可。一旦成功,便可提早敲定學位,毋需在「統一派位」階段碰運氣了。
第三、若家長第一志願的心儀程度遠勝第二志願,或對第二志願興趣平平,便應考慮只用第一志願一個名額,第二志願由它留空不填算了。因為學生若在「自行分配學位」階段的升中面試時,獲第二志願的中學取錄,便會喪失參加「統一派位」的資格,犯不着為了興趣不大的目標,而放棄再試一次心儀目標的機會。
順帶一提,以往教育局不會告訴家長獲派的學位是那個階段取錄的,但由二○二○年九月升中的一屆起,改為早於三月底通知獲取錄學生,入選者毋須再參加統一派位。
最頭疼的是,家長很喜歡第一志願,覺第二志願不俗,但若只獲派第二志願,卻又心有不甘。此時便要仔細考慮是盡用「自行分配學位」的兩個名額,還是只用其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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