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面積」計價已經實施,你家尺價馬上「跳升」

2013-01-02 02:15 pm | 瀏覽次數 : 2764

             地產代理監管局已於二○一三年元旦正式實施,所有二手住宅物業須以「實用面積」計價的規定。地產代理在向客戶表示尺價時,必須以實用面積計算,而非以往的建築面積。

        此擧是為了保障買樓人士的利益。顧名思義,實用面積應指業主能實際享用的物業面積。但地產商為了牟利,經常把許多已獲政府減免地價的設施和公眾地方,如窗台、天井、冷氣機房、私人會所等,併入物業面積售賣,即俗稱的「發水樓」。

 

「實用面積」計價已經實施,你家尺價馬上「跳升」

        (Image courtesy of domdeen at FreeDigitalPhotos.net)

 

        遲來了多年的政策,政府終於二○○八年採用的統一定義,實用面積 (Saleable Area) 是指圍牆以內的樓面面積,包括露台及工作平台。其他面積及公用地方並不包括在實用面積內,且須逐一列明,如窗台、閣樓、天台、車位、天井、花園及冷氣機房等。

因為實用面積較建築面積 (Gross Area) 小,許多住宅物業,特別是樓齡較新的實用率只有六七成,上三十年樓齡的則多有九成,所以一改之下,很多物業的尺價馬上「跳升」了兩三成。

        想知道你家物業的實用面積是多少?可遁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的兩個途徑查詢,最簡便的是到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物業資訊網」,每個物業每次收費 $9

其次是到土地註冊處查閱該物業的「首次轉讓的買賣協議」,網上「查閱土地登記冊」可下載,總費用一百廿多元。順帶一提,若果以上兩個途徑均無列載該物業的實用面積,例如村屋,則該物業可豁免以實用面積計價的。

 



(不會公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