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中派位男女生一同甄選,為何反而不公?

2017-03-01 03:00 pm | 瀏覽次數 : 6773

          升中派位男女生一同甄選,機會均等,看似簡單道理,淺顯常識,但原來「一視同仁」,反而會造成不公,原因何在?

       自一九七八年始,教育署規定,升中派位之學額男女各佔一半,學生按性別分為兩組,各自競爭,男生與男生比較,女生則與女生比較,俗語謂兩條「龍」。此制度之原意,是基於心理學常識,給予保護配額,保障男生的權益,皆因在小學階段,男生的腦部發育較女生遲緩,專注力較差,語文表達能力較弱,躁動難靜,較易反抗老師和違反校規,以致成績較差。

       直至二○○○年,平等機會委員會因接到家長投訴,其女兒的升中派位結果,比同校成績較遜的男生差,遂入禀法院司法覆核,最後高等法院裁定教育局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終於二○○二年取消兩條「龍」制度,改採男女混合派位,一條「龍」。男女平等,人人機會一樣,是否就是公平呢?

 

升中派位男女生一同甄選,為何反而不公?

(Image courtesy of AwesomeSA at Flickr)

 

       升中男女混合派位的做法,只考慮到「平原則」,但忽視了「差異原則」,僅見男女生同是人,卻不見兩者之生理發展差別。擧例,依照人人機會一樣的「平等原則」,學校陸運會,甚至奧運會,男女參賽者是否應該一同比賽,取消男、女子分組;投考警察消防等職位,所要求的身高體重、體能標準,男女又是否應該一樣?

       有輿論指,男女混合的升中派位制度,令派往 Band 1 中學的女生多於男生,得到較佳的發展機會。根據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的統計,從二○○六到○一五年的十年間,大學生的男女比例長期處於四、六之比,近三年的人數差距有七、八之多。長遠而言,此男女比例失衡的現象,將導致婚配、生育以及文化傳承等社會大問題。  

               真正的公平,應考慮到羣體當中之差異,分配資源時照顧到弱者的不利,方能達致公義。盲目採取「一視同仁」的做法,只是思想懶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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