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要扭轉孩子的分數劣勢?
同學冀成績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欲覓得良師,不知從何入手?
那種拜師途徑最佳?
要知曉甚麼法例常識?
如何聘得稱心滿意的上門補習老師?怎樣跟老師合作愉快?
自由自主,精明拜師,學業猛進,機宜竅門此其中!
家長學生挑選心儀上門補習老師,利用首頁左上方之「速找老師」欄,彈指完成。
如有較多條件,可使用首頁上右方工具列之「尋找老師」欄,備有逾百大小選項,鉅細靡遺。
倘若欲查看更多告示選擇,兩者均可在搜尋選項上稍作改動,例如由「剔」選找「全科」,加「剔」中、英、數、常,以擴範圍,或只「剔」地區,其它不「剔」,以削篩選等,當可找出不同的老師。
一、「貨」不對辦
有中介為賺取特高佣金,無核對上門補習老師的學歷證明,向家長介紹名不副實之人選。家長聯盟主席不建議家長透過補習中介物色老師;理工大學學生輔導主席斥責補習中介「只會收錢」;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修改制度,監管補習中介。
(〈政府無監管 誤人子弟無良補習中介 賺高佣薦「學棍」〉, 太陽報,二○○八年九月三十日)
二、泄漏私隱
此外,家長之重要私隱,遭補習中介在網絡泄漏無遺之事件,時有所聞。有補習中介網站於網上泄露約一萬二千名上門補習老師與家長的姓名、電郵和住址等資料。民間監察組織曾致電警示,惟該補習網拒絕處理。
(〈補習網1.2萬人私隱任下載 告知資料外泄仍懶理 議員促修例嚴懲〉, 明報,二○一三年一月廿七日)
三、廣告滋擾
有補習中介使用Whatsapp,向陌生人大量濫發宣傳廣告,涉嫌觸犯法例。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接獲多宗投訴後,派員突擊搜查中介公司。
(〈補習中介濫發廣告涉違例〉, 香港政府新聞網,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四、濫索私隱
有六個補習中介網站,遭私隱專員公署發現,過度收集個人資料,如違例索取身份證號碼、姓名和電話等,牽涉五十二萬人。公署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該等中介糾正。
(〈補習中介網濫收52萬人資料〉, 文匯報,二○一四年十一月廿一日)
上門補習性質簡單,如面試、試堂和核對學歷證明等,並不涉專業知識和法律手續,亦毋需掌握龐大市場資訊,不像地產買賣,實無必要假手於人。像往日於超級市場一樣,隨意瀏覽補習告示板上之招生告示,師生自行洽談,方最自由自主,直接稱心!
補習中介公司,給家長介紹上門補習老師,確是免費,但家長可知道當中的隱藏成本?
絕大部份補習中介,介紹每名學生予老師,均會收取老師首半個月的全數學費作為佣金。可以說,家長享用「免費」服務時,費用由大多仍是學生的上門補習老師承擔了。
補習中介走法律罅,索取過高佣金;合約嚴苛,老師動輒得咎等糾紛,時有所聞。有立法會議員促請政府監管補習中介;有報章報導補習中介有「各式各樣的不平等條款,如……『有權向會員收取任何種類的服務費用』……『保留隨時增刪合約的一切權利,而不會事先通知會員』……」。
亦有報導謂「……中七少女暑假到一間教育中心任私人補習老師……」,被抽高佣長達半年,且「……簽約後該中心拒提供副本……」。最後,「覺該中心食水深又來歷不明」,不堪負荷,辭職了事。
高額佣金和苛刻合約,或者未必與家長有直接關係,但家長可自衡量,上門補習老師受此「禮遇」,教導 閣下的子女時,心態和積極性會否受影響?出色優秀的老師,又會否甘心忍受束縛,於補習中介「掛單」呢?
有趣的是,有上門補習老師不甘支付高昂介紹費,多番要求家長串同,以終止補習為名,欺騙補習中介,省卻佣金。家長遇上此等「陷己於不義」之要求,豈不啼笑皆非?
報導原文:
〈網上補習中介冇王管 向導師收佣高達五成 議員促檢討條例〉,蘋果日報,二○○九年十月十一日
〈政府無監管 誤人子弟無良補習中介 賺高佣薦「學棍」〉,太陽報,二○○八年九月三十日
〈暑期補習被抽佣四成〉,蘋果日報,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補習教師呃中介隨時變被告〉,文匯報,二○○九年七月三日
物色上門補習老師人選最佳的途徑,莫過於聽取相熟朋友的口碑,「用家」的經驗之談,自然最為可靠實在。需注意者,自己的要求和側重點,是否與朋友相近。否則自己需要數學補習,卻聘請了人家擅長英文補習的老師;自己着重老師的耐性細心,卻聘請了別人名氣響亮的名師便不妙了。
至於流行的補習中介,所介紹老師之學歷名不副實,「貨」不對辦,時有所聞,曾有家長團體勸喻,勿經補習中介物色老師(〈政府無監管 誤人子弟無良補習中介 賺高佣薦「學棍」〉,太陽報,二○○八年九月三十日)。
要覓得勝任的上門補習老師,可先物色大致符合自己要求的三兩位人選,相約洽談篩選。如是朋友介紹,許可的話,到朋友家中觀課一次,最能瞭解老師的風格和教學方式。
如情況不許,安排一次面談,對覓得合適人選大有幫助,因為過程中,家長學生可親身感受與之相處是否融洽,也可詳細瞭解老師的背景資歷,親自檢查學歷證明文件。通常老師也會樂意出席此種面試,增加招生機會的。
如謹慎一點,揀選出理想人選後,可先相約試補一堂或半月等,效果良好的話方正式長期上課。需知道口碑是重要,但自己的親身感覺更重要。觀課、面試和設置「試用期」,可減少萬一成效欠佳,需要更換老師的尷尬和適應。只要事先清楚聲明,雙方同意,通常上門補習老師亦不會介意有此安排。
不知道何處可以找到候選老師?馬上按頁頂之「尋找老師」,那裏有各區老師的招生告示和電話,恭候 閣下自由挑選,直接賜電洽商呢!
怎樣才能找到孩子的伯樂?每位家長對上門補習老師的要求側重各有不同,要覓得稱心合意的人選,首要清楚自己之需要,以下六個問題必不可少:
家長若對以上問題心中有數,心儀上門補習老師之條件已然浮現,物色過程可說已完成一半,事半功倍也。
首先,家長宜先考慮清楚自己的需要。要求愈清晰,覓得合心的上門補習老師愈容易。成績進步只是大方向,宜再細想,具體一點,例如首要改善那些科目?想老師先應付好孩子的功課,還是多啟發其興趣?想老師多提供課外練習,還是先做好功課‥‥‥等等?心中有數,挑選時便不虞花多眼亂了。
再者,一切合作細節,事前商議清楚。例如希望上門補習老師盡快提高小朋友的分數,還是監督完成所有功課便好?若更改上課日期,需預早多少天通知?出糧方式如何?雖然只是每週數小時的聘用,但是大家有商有量,事先協議,便可避免無謂的誤會和不便了。
接着,家長在正式聘用前,宜先檢查上門補習老師的師資文件正本,包括畢業證書、學歷成績、學生證等,確保所託得人,免卻日後疑慮。老師們都十分樂意提供過目的。
還有,盡量依時上課。更改上課時間,會給上門補習老師帶來不便,打亂其前後的課堂或行程安排,對學生眾多的老師尤甚。如有必要,應盡量提早通知。
最後,準時出糧。這是對上門補習老師的尊重。老師課餘兼職,大多為幫補學費和生活,延誤支薪或會影響其周轉呢。
勝任穩定的上門補習老師,對小朋友的學習十分重要。事前花一點準備工夫,避免頻頻更換老師,長遠省卻不少煩惱,不是更上算嗎?
兩者各有好處,家長可因應自己孩子的需要選擇。以學習效果和進度而言,找上門補習老師當然最好,快以倍計。一對一「度身」施教,可完全按照孩子的需要,和針對其弱點指導,毋需兼顧其它同學。孩子遇有不明之處,可隨意發問,老師亦可全心照顧,仔細講解,直至清楚明白為止,這些都是補習社難以達到的效果。
找上門補習老師另一大好處,是家長可按自己的要求喜好,自行挑選師資。有些家長需要找擅長英文的,有些要數學好的,有些要有耐性的,有些想找現職或退休教師……均可按需要,自由物色最適合自己孩子的老師。這點亦是補習社難以做到的。
時間安排上,找上門補習老師亦靈活彈性得多。補習社的上課時間多為固定,而上門補習則可自由挑選時間預約。再者,老師上門,孩子安坐家中即可,省卻舟車勞頓之苦,外出到補習社來回車程之時間,用作溫習或休息也頗不錯。
補習社最大的優點,是學費較上門補習少。如預算有限,對學習效果和進度的要求不多,參加補習社可節省費用。此外,現時補習社多帶托兒性質,可給孩子逗留較長時間,如下課後直到晚飯時間。這對雙雙全職工作,需待下班後,才可接回孩子的家長,十分方便。
還有,補習社通常備有多種較新的補充練習,省卻家長自行搜羅購買。而有些孩子的性格,喜歡有同儕倍伴,覺得有其它小朋友一起學習,較為開心。
閣下孩子的需要和要求是甚麼?上門補習老師和補習社,那種較適合你?
﹝免責聲明:本文資料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法律建議。讀者依據本文內容行事前,務請先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敝網誌對所造成的後果不負任何責任。﹞
一、 家長有否責任,替上門補習老師購買勞工保險?
通常,家長並無責任替上門補習老師購買勞工保險。
因為一般上門補習老師,均以自僱人士身份受聘,並無與家長訂立僱傭合約,所以雙方並無僱傭關係,家長只屬老師之客戶。雖則《僱員補償條例》第四十條謂,「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工傷補償保險」,但此情況下家長之身份並非僱主,遂不適用。
二、 家長有否責任,替上門補習老師的強積金供款?
同上,通常家長並無責任替上門補習老師的強積金供款。
因為強積金條例的僱主定義(見按連結後第五頁尾二段),乃「訂立僱傭合約以僱用另一人作為其僱員的人」,而一般上門補習老師,均以自僱人士身份受聘,並無與家長訂立僱傭合約,所以雙方並無僱傭關係,家長只屬老師之客戶,所以毋需替其供款。
三、找鄰居的中一姐姐,義務替自己的小三女兒上門補習英文,家長以薄餅汽水酬謝。有否聘用童工,觸犯法例呢?
《僱用兒童規例》規定,「未滿十三歲的兒童不得受僱在任何行業工作」,而十二、三歲正屬中一學生之年齡,即家長有可能聘用童工了。
有趣者,該規例謂「兒童如在任何僱傭地點內工作,不論是否受薪,均當作在該地點內受僱」。即使家長只以一瓶汽水答謝,甚或姐姐僅義務當鄰居女兒的上門補習老師,家長亦有聘用童工之嫌矣。
那麼家長和小妹妹,為避免觸犯法例,是否需跟鄰居姐姐「保持距離」,拒絕其指點功課呢?這也未必。如前文例子所言,只有當雙方身份屬僱傭關係之情況下,《僱用兒童規例》方適用。若果姐姐以自僱人士身份,替鄰居的上門補習英文,當鄰居的上門補習老師,即使受薪,亦不虞聘用童工了。
參考資料: 香港政府網站、勞工處網站、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網站
補習社需求龐大,許多家長為求子女功課趕上程度,或在下班回家前有所照料,都會送孩子到補習社。留意以下五要點,精明報讀,以免所託非人。
首先、選讀經教育局批准註冊之補習社。《教育條例》規定,但凡於任何一天內,向廿人或以上,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八人或以上授課,均需向教育局註冊,申請牽涉消防處、屋宇署、教育局、規劃局、地政總署、土地註冊處及衛生署七個部門。
補習社須在當眼處展示「學校註冊證明書」,且只可在證明書上列出之地址開辦課程,即使是同一幢大廈的不同層數,均須獨立註冊以符合消防條例,每間課室容納學生人數的最高限額亦有列明。家長可向教育局學校註冊及監察組查證。
第二、詳閱課程資料。補習社的每個課程,應有單張詳細列明總學費、月繳費用、上課日期、時間、地點、校長及教員資料、退款政策及程序等細節,家長報讀前必需細閱。
補習社註冊時,須提交課程資料予教育局,批准註冊後獲發「收費證明書」,列出核准之課程,規定須張貼於當眼處,家長可自核對。
第三、視察上課環境。家長應親身視察課室環境是否適宜上課。教育局規定,任何情況下,補習社的每班學生數目不得超過四十五人,每名學生的平均樓面空間至少有零點九平方米。過於擠迫的課室環境,不單妨礙學習和健康,更易生危險。每間課室容納學生人數的最高限額,在註冊文件上有列明,且規定須張貼於當眼處。
第四、避免預繳學費。《教育條例》的規定,補習社須按月等額收取學費,亦不得早於課程開始之一個月前,收取第一期費用。除第一期的費用外,每期的費用須在課程進行期間,每月的首個上課日或之後收取。
教育局呼籲家長學生保障自己利益,不應以任何方式,一次過繳交課程的全部費用,包括以信用卡。
最後、保留收據。學費收據上應清楚列明補習社之註冊名稱、註冊地址、學生姓名、報讀課程名稱或編號、上課地點、課程月份、收取費用的日期及款額,並蓋上補習社印章及由社監簽署。家長學生需保留收據,作爲報讀課程的證明,並於必要時作爲要求退還學費的憑據。
幫襯補習社,注意消費權益,不忘作息平衡,莫過度報讀,方可愉快學習也。
參考資料:教育局網頁、消委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