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自行分配學位」家長必須知曉事宜

2012-12-11 10:15 pm | 瀏覽次數 : 10494

                每年的十二月上旬,全港小六家長將陸續收到,教育局經學校派發的兩份「中學自行分配學位申請表」(俗稱為「中一自行收生表格」),來年九月入讀中一的升中派位程序正式展開。以下是家長在此階段必須注意的地方。

        每年度「自行分配學位」的申請日期多為一月首三週,全港所有參加升中派位的中學,均在此同一期間內接受申請,家長毋需擔心顧此失彼。

       此階段不受地區和校網限制,家長可在全港範圍內挑選心儀的中學,但最多只可向兩間中學申請,超過的話,選校資格將被取消。

        整理好學生的履歷文件,包括近年成績表、所有課外活動和服務的獎狀證書等。大多數中學均要求這些履歷副本,連同中學自設的申請表格,和教育局的「自行分配學位」表格一同填交。小學的推薦信則不必矣,中學不予考慮的。

 

 中學自行分配學位

 (Image courtesy of John Hall at Flickr)

 

    

        表格一經遞交,便不可撤回、取消或作任何更改。此外,學生若在此階段獲取錄,將不會在稍後的「統一派位」階段再獲派學位。是以家長應只申請真正心儀的中學,切勿申請一些興趣平平的中學,萬一真獲取錄,便會喪失其後分配學位的機會,「一入侯門,恨錯難返」了。在此階段,選校不妨進取一些,因為除了可在升中面試和課外活動等方面表現自己外,即使失敗,也有「統一派位」補救。

        教育局的兩份「自行分配學位」表格,分別代表所申請兩間中學的首選和次選,上面印有「選校次序1」和「選校次序2」,緊記小心填寫,切莫顛倒了順序,並撕下印有選校次序的部份作回執。若兩間學校同時取錄的話,將依照此順序派往首志願的。此外,中學無權過問家長的選校次序,家長毋需向中學透露,特別是次選的那間,避免中學懷疑誠意不足而影響取錄機會。

                家長亦可同時申請直資中學,申請多少間直資學校並無限制,但一經接受,把已簽署的承諾書及「小六學生資料表」正本,呈交予直資中學後,即作確認取錄,並願意放棄其他政府資助的中一學位。直資中學會於四月中旬或之前,通知教育局,學生將被安排退出升中派位。

        教育局不許「一自行分配學位」設置筆試,避免學生要面對多一個考試,算是德政一項。最後,申請結果將於同年七月上旬與「統一派位」結果一併公佈。

  

_____________________

欲告別補習中介,良師親自選?
眾多老師履歷電話,直接致電老師。
請即訪
補習告示板

 



(不會公開)
Top